呼伦贝尔市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方案
为提高我市乡村建设工匠的从业水平,推动劳务经济发展,提升农房建设及危房改造质量和生产安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建村函〔2021〕6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乡村建设工匠是指具备一定文化水平与从业经验,熟悉农房建造的一般程序与规定,了解当地农房的建筑构造与结构特点,掌握农房建造的施工工艺与普遍工具使用技能、服务于农村建设事业的建筑施工人员。各旗市区住建局要充分认识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宣传发动,调动广大农牧民的积极性,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的有关政策。
二、摸底调查
各旗市区住建局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自愿参加培训的工匠人数、文化、年龄、专业等情况,确保每个嘎查村都要有一名工匠参加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
三、培训内容
1、培训对象
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年龄为18-60周岁、身体健康的乡村新老建设工匠(有特殊技能的传统工艺匠人可适当放宽)。
2、培训内容
①农房建造基本知识
②农房建筑识图和建筑材料
③农房建筑施工和施工安全常识
④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加固
⑤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
3、培训教材
聘请建筑职业学院教师和住建系统专家,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的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大纲要求,结合呼伦贝尔市当地实际情况编写教材,2022年1月底前完成教材编写和印刷工作,各旗市区住建局以此教材进行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
4、培训方式
聘请具备培训师资资格的老师授课,以课堂讲解和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即通过对规划设计、房屋新建修缮和建设技术要点、建筑基本常识讲解和技能操作培训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5、培训时间
呼伦贝尔市住建局村镇科根据对各旗市区住建局摸底调查的情况,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2022年3月份,试点培训一次,培训时间以3天短期培训为主(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建立培训工作体系,总结培训经验,优化培训流程。
各旗市区住建局有条件的每年组织一次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将培训结果报呼伦贝尔市住建局村镇科备案。
6、培训经费
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经费由上级财政统筹安排,其他培训经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参加培训人员不需支付任何费用。
四、考试发证
培训结束后,由住建局组织参训人员结业考试,进行书面测试和组织实际操作测试。考试合格后,由住建局组织上报自治区住建厅备案,并颁发自治区住建厅统一监印的《内蒙古自治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合格证书》。
五、继续教育
建立长效机制,每年根据相关知识更新情况,定期组织对乡村建设工匠进行继续教育,让乡村建设工匠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不断提高乡村建设工匠的施工水平。同时对国家颁布的新的政策、法规以及新的农房建筑设计与施工标准,及时培训。
六、培训成果
乡村建设工匠是农村牧区建设的主力军,是实现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乡村的有力保障,各旗市区住建局对培训合格的乡村坑工匠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学习的成果,让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在农村危房改造、旱厕改造和房屋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为推进我市农村牧区建设贡献力量。